老师,你好。
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不能获得现金支付,则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因累积未使用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作为累积带薪缺勤费用进行预计。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就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
这句话不理解,怎么回事。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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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4/27 12:45
你好!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不能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因累积未使用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作为累积带薪缺勤费用进行预计。举一个例子:某企\100名职工2018年平均每人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2天,只能往后结转1个会计年度,2018年12月31日预计2019年有20名职工有机会使用2016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2年,其余80名职工无机会用。假定平均日工资为300元。
1如果企业规定职工离职时可以获得现金补偿,则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确认累积带薪缺勤为: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6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60000(100x2x300)
②如果企业规定职工离职时不能获得现金补偿,则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确认累积带薪缺勤为: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12000(20x2x300)
2023 04/2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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