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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何时成为所得税纳税人?
范老师
提问时间:12/15 14:17
#税务师#
个人成为所得税纳税人的时间判定,需要依据不同类型的个人所得税情况来确定。 对于居民个人而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当个人符合上述居民个人判定标准时,就成为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这里所说的“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例如,一个中国人长期在国内生活工作,其户籍、家庭都在中国,那么从其取得应税收入开始,就成为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即使是无住所的个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从达到这一居住天数起,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成为了纳税人。 对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当非居民个人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应税所得时,就成为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比如,一个外国专家来中国短期讲学,取得了讲学报酬,此时这笔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讲学收入就使得该外国专家成为了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此外,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也有其特定的纳税义务产生时间。比如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一般在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时,就产生了纳税义务,个人也就成为了该项目的所得税纳税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在每次取得相关所得时,个人成为相应的纳税人;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在开始从事经营活动并取得经营所得时,个人成为纳税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在取得这些收入时,个人成为纳税人;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在取得租金收入时,个人成为纳税人;财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财产取得收入时,个人成为纳税人;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在取得偶然所得时,个人成为纳税人。 综上所述,个人成为所得税纳税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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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主体?
赵老师
提问时间:12/15 12:43
#税务师#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纳税义务人包括以下几类主体: 首先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常见的纳税主体之一。在日常生活中,自然人在取得各类收入时需要依法纳税。比如,工资薪金所得达到一定标准后,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也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范围。此外,自然人在购买房产时需要缴纳契税,在进行车辆购置时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等。 其次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重要的纳税主体,不同类型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多种税种。例如,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实现盈利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除了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在发生应税行为时也需要纳税。比如,事业单位在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取得收入时,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最后是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这些组织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税收上也被视为独立的纳税主体。以个人独资企业为例,其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也是如此,合伙人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纳税义务人涵盖了广泛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他们在不同的经济活动中承担着相应的纳税义务,共同构成了国家税收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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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转让住房,交多少税?契税什么时候能扣除
小王老师
提问时间:11/08 17: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单位或个人转让住房涉及的税种及契税扣除情况如下: 个人所得税 1.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不符合上述优惠条件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对于契税扣除: -转让受赠住房时,不计入捐赠人购置时交的契税。 -转让自己购买的住房时,需要扣除购买时的契税。 -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不同安置方式确定房屋原值时可扣除购买房屋时缴纳的契税。如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原值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产权调换方式下,按不同情况确定原值时也包含相关税费(含契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互换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转让住房需缴纳。 契税扣除情况 契税是在购买房屋时产生,在计算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的房屋原值时,转让自己购买的住房、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可扣除购买时缴纳的契税,但受赠住房转让时不计入捐赠人购置时的契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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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 一,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 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 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其中社保和公积金企业承担的部分也包含等等累计金额, 但是为什么不含辞退福利费呢?
周老师
提问时间:10/16 15:3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这么理解: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但在企业所得税层面,税法只对工资、薪金进行了界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辞退福利不属于税法中工资薪金的范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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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B公司交多少?
范老师
提问时间:09/26 16: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计算房产税已知甲市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首先将含税作价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假设该房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则不含税房产原值\(=5000\div(1+5\%)\approx4761.90\)(万元)根据房产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times(1-扣除比例)\times1.2\%\),可得B公司全年应纳房产税\(=4761.90\times(1-30\%)\times1.2\%\approx40.00\)(万元)由于从2025年3月完成权属变更,当年应纳税月份为10个月(3月到12月),所以2025年应纳房产税\(=40.00\times\frac{10}{12}\approx33.33\)(万元)###2.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知该房产占地面积600平方米,甲市该房产所坐落地址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为2元。则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00\times2=1200\)(元)同样从2025年3月开始纳税,当年应纳税月份为10个月,所以2025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200\times\frac{10}{12}=1000\)(元)综上,B公司在2025年持有该房产过程中应纳房产税约33.33万元,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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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月,张先生计划将名下唯一一套住房(非北上广深住房,原购入价100万元,面积133平方米,当前市场评估价300万元,持有满5年)过户给独生子(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均无房)。请分析房屋赠与、法定继承和房屋转让涉税及合规计划。(假设接受住房赠与契税税率3%,购买住房契税税率1%,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 为啥答案三种情况下交的印花税不同呢?
郭锋老师
提问时间:10/15 00: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张先生计划将名下住房过户给独生子,涉及三种方式:房屋赠与、法定继承和房屋转让。这三种方式在印花税上的差异主要源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和计税依据不同。以下是具体分析:1.房屋赠与-张先生的印花税:赠与合同中,张先生作为赠与人,需按赠与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即300万元×0.05%×50%=0.075万元。-张先生儿子的印花税:作为受赠人,张先生儿子也需按赠与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即300万元×0.05%×50%=0.075万元。-合计印花税:0.075+0.075=0.15万元。2.法定继承-张先生儿子的印花税: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张先生儿子)需按继承房屋的评估价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即300万元×0.05%=0.075万元。-张先生无印花税:作为被继承人,张先生在生前未发生印花税纳税义务。3.房屋转让(买卖)-张先生的印花税:转让方(张先生)在房屋买卖中不涉及印花税。-张先生儿子的印花税:购买方(张先生儿子)在房屋买卖中不涉及印花税。总结:印花税的差异主要在于纳税义务人和计税依据不同。赠与涉及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纳税,而继承和买卖中仅涉及一方纳税或不涉及印花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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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考的哪个知识点,如何分析
小王老师
提问时间:09/21 18: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主要考查销售自产软件产品(此处A塑料厂的再生塑料制品视同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即征即退知识点。分析思路如下:1.先算出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公式为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本题中销项税额为130万元,进项税额为40万元,所以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130-40=90万元再根据即征即退税额公式: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本题中可享受即征即退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所以即征即退税额=90-1000×3%=60万元(不过题目选项没此答案,推测出题意图是考查计算原理)。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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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包括企业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么吗? 比如说工资是5500(实发是5000,代扣个人社保500,企业为这名员工承担了企业部分的社保800 和公积金500) 问题一:我填写~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是5500(个税申报中的)还是员工实际发放的5000? 还是5500+800+500=6800? 问题二:如果跨月支付,就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其实账上的 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乐基发生额是不对的,应该扣除一月份实际支付去年12月的工资后的余额,对么?
赵老师
提问时间:10/16 15: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通常应按照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的确认原则来确定。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是按照实际发放工资来确认的,这里的工资薪金是指应发工资,包含了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从工资中代扣的部分,但不包含企业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所以在这个例子中,填写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应该是5500(个税申报中的应发工资),而不是员工实际发放的5000,也不是加上企业承担部分后的6800。因为企业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不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而是企业为员工额外承担的费用。问题二:如果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账上应付职工薪酬借方累计发生额确实可能包含了跨期支付的情况。为了准确反映当年实际支付的属于该年度的工资薪金,应该扣除一月份实际支付去年12月的工资后的余额。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工资薪金支出数据与该年度实际发生的情况相符,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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