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甲向乙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30万元,因乙欠丙30万元,故甲与乙约定由乙签发一张甲为付款人、丙为收款人的商业汇票,乙于当日依约签发汇票并交付给丙,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2014年11月15日,丙向甲提示付款时,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要求:
根据票据法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甲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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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2 05/02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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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02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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