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从事认证服务,满足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
条件。本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某项认证服务收入 53 万元(含增值税)。
(2)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10 万元、增值税税额 1.3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1 万元、增值税税额0.09万元。
(3)购进一批办公用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万元、增值税税额0.13 万元。
(4)支付广告服务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3 万元、增值税税额0.18 万元。
(5)销售 2006 年 12 月购进的一台设备,售价为 2. 06 万元。
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计算甲公司本年7月应纳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1 11/07 19:45
1、认证服务收入销项税=53/1.06*6%=3万
2、购进设备进项税=1.3+0.09=1.39万
3、支付广告服务费进项税=0.18万
4、销售 2006 年 12 月购进的设备销项税=2.06/1.03*2%=0.04万
本月销项税额合计=3+0.04=3.04万
本月进项税额合计=1.39+0.18=1.57万
销项-进项=1.47万,本期加计抵减进项税=1.57*10%=0.16万
甲公司本年7月应纳增值税=1.47-0.16=1.31万
2021 11/07 19:5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