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 > 正文

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微分享:混合销售与兼营

2014-07-23 13:58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展开剩余部分

  行为特征 分类 税务处理 典型案例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混合销售 缴纳增值税 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安装劳务
营业税混合销售 缴纳营业税 娱乐场所销售烟、酒、饮料
特殊的混合销售 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
兼营 纳税人“多元化”经营,既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项目与营业税项目兼营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 商场经营美食城
一种税不同税目兼营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销售煤炭
文化馆出租场地
兼营减、免税项目 应当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不得”免税、减税 有境外提供劳务所得,如文化公司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小催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

更多课程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