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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第五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8-31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虽然新版教材暂时还未发布,但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做好预习工作,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帮助考生们更高效的学习,正保会计网校专门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划分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

2个标准(住所、居住时间)、纳税义务

(二)区分11个应税项目

(三)分类分项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1.11个税目各自的费用扣除、税率、基本计算:

应税项目 税率 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年终一次奖、企业年金等)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月扣除3500元
(附加扣除月480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比照该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
4.劳务报酬所得 20% 【特殊】加成征收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特殊】“次”的规定
【特殊】出租房屋:按顺序扣除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固定费用
5.稿酬所得 20% 【特殊】按应纳税额减征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7.财产租赁所得 20%【特殊】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8.财产转让所得 20% 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2.特殊扣除项目:公益捐赠

(四)熟悉税收优惠

(五)征收管理: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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