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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第四章知识点:增值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8-25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虽然新版教材暂时还未发布,但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做好预习工作,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帮助考生们更高效的学习,正保会计网校专门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增值税

增值税原理:增值税-增值额→间接形成→扣税法

(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销售服务:7项
4.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
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N项)
2.混合销售与兼营业务
3.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N项)

(二)划分两类纳税人:

1.划分标准

经营规模:50万元、 80万元、 500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2.区别对待

(三)区分税率与征收率——均实行比例税率。

按纳税人划分 税率或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
(税率)
税率:17%、13%(2017年7月1日取消)、11%、6%
零税率:出口货物、列举的跨境服务
征收率:3%、5%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
3%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扣税法(具体规定内容较多)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简易办法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五)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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