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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第三章知识点:结算方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25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虽然新版教材暂时还未发布,但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做好预习工作,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帮助考生们更高效的学习,正保会计网校专门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知识点:结算方式

(一)汇兑:异地结算中使用。

(二)托收承付:单位之间异地商品交易使用

(三)委托收款:单位、个人,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四)国内信用证: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取现。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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