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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基本养老保险

2014-03-14 09:49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基本养老保险

  1.种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组成: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2)缴纳与计算

  【要点1】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要点2】关于下限与上限: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工资

展开剩余部分

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要点3】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享受条件: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2)待遇: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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