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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法律责任的种类

2013-09-24 16:35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三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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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的种类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2012、2011、2010年度考试出过客观题目。

【高频考点】:法律责任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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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经济法的有关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法律责任的种类

三种责任
种类
具体责任
民事责任
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具体包括:7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6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提示】附加刑可以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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