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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份额(2023.07.0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7-08

成功是一点一点积累、实践,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再加深巩固为经验。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每日一练,测试题目由网校教务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助备考一臂之力!

多选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底商,各自份额约定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2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人戊约定将其份额以22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甲、丙、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B、甲、丙、丁对乙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C、如甲、丙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 

D、丙、丁有权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
【解析】
选项AB: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选项D: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不属于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

选项C: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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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中级会计实务》(07.08)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财务管理》(07.08)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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