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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8-09

为了帮助大家应对越来越近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教研团队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这100道题目考前一定要弄明白!

2023年中级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

2023年经济法精选典型例题100道——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单选题】张某、李某、王某和赵某共同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张某从乙银行贷款80万元,到期无法偿还该笔贷款,乙银行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某财产份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张某对甲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B.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某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甲企业应当为张某办理退伙或者削减其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C.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某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乙银行有权自行接管张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某财产份额时,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清偿。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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