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各项指标均符合条件),2021年境内生
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
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
税是( )万元。
答案中
境外A国的抵免限额=(500+50)*15%*50/(500+50)=7。5万,这样计算如何理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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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Ailie | 提问时间:02/20 16:49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中国境内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其全球范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甲企业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将境内和境外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合并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甲企业的总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境内) + 50万元(境外)= 550万元。
根据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甲企业在中国境内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550万元 × 25% = 137.5万元。
所以,该企业在中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137.5 万元。
02/2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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