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2、某A公司是居民企业,本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公司分别在日本、韩国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日本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日本所得税税率为20%,在韩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两个分支机构在日本、韩国分别缴纳了20万元和3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要求:请计算A公司本年在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2 12/10 12:25
邹刚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应纳税所得额=500万+100万+80万=680万 应纳所得税=680万*25% 日本的抵免限额=100万*25%=25万,缴纳了20万,低于抵免限额,按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抵免 韩国的抵免限额=80万*25%=20万,缴纳了32万,高于抵免限额,按抵免限额抵免,超过的部分(12万)结转以后抵免 计算A公司本年在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680万*25%—20万—20万
2022 12/10 12:3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