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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12月以10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2)该项目2016年开工建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3月25号,2019年1月竣工,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7000万元;开发费用3400万元。 (3)该项目所属物业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已移交物业公司使用,物业用房开发成本500万元。 (4)2019年4月,该项目销售完毕,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2000万元。 要求:(1)说明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理由。 (2)计算该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 (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6)计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2 04/08 17:58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说明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理由 2016.5.1营改增以前的项目
2022 04/0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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