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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第1季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已知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提供服务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1)购进5台小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40万元、增值税为6.4万元。 (2)租入一处底层商铺作为营业部,租金总额为1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5万元。 (3)办理公司业务,收取服务费(不含税)30万元,收取其他收入(不含税)25万元。 (4)提供劳动服务,取得主要业务收入(不含税)10000万元。 要求计算:(1)当期销项税额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该公司第1季度的增值税税额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3 06/25 10:52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当期销项税额(30+25+10000)*6%=603.30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4+5=11.4 (3)该公司第1季度的增值税税额603.3-11.4
2023 06/2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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