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的纳税人,209年第3季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5台自助存取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40万元,增值税为
5.2万元;
(2)租入一处底商作为营业部,租金总额为1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
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5万元
(3)办理公司业务,收取结算手续费(含税)31.8万元;收取账户管理费(含税
26.5万元;
(4)办理贷款业务,取得利息收入(含税)1.06亿元;
(5)吸收存款8亿元。
已知:该银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抵扣规定;提供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
率为6%。计算该银行第3季度应纳增值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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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0 03/03 21:33
你好,进项税额的合计是5.2+5=10.5
2020 03/03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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