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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例题2] A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2020年第3季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已知,销售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 (1)购进5台ATM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为6.5万元。 (2)租入一处底商作为营业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5万元。 (3)对公业务收取结算手续费( 含税) 31. 8万元、账户管理费(含税) 26. 5万元。 (4)办理贷款业务,取得利息收入(含税) 1. 59亿元。 (5)吸收存款5亿元。 要求:请分别计算A银行第3季度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及应纳增值税税额。
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1 11/25 23:05
晨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您好! (1)购进5台ATM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为6.5万元。 【分析】购进经营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票面注明的6.5万元。 (2)租入一处底商作为营业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5万元。 【分析】购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票面注明的5万元。 (3)对公业务收取结算手续费(含税)31.8万元、账户管理费(含税)26.5万元。 【分析】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和账户管理费属于“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项税额=31.8÷(1+6%)×6%+26.5÷(1+6%)×6%=3.3(万元)。 (4)办理贷款业务,取得利息收入(含税)1.59亿元。 【分析】收取利息收入,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销项税额=1.59÷(1+6%)×6%×10000=900(万元)。 (5)吸收存款5亿元。 【分析】吸收存款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综上所述】 (1)进项税额=6.5+5=11.5(万元); (2)销项税额=3.3+900=903.3(万元); (3)该银行第3季度应纳增值税税额=903.3-11.5=891.8(万元)。
2021 11/25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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