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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1.某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 向农民收购大麦15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28000 元,验收后送另一食品加工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膨化食品,支付加工费价税合计384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 生产夹心饼干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70000元:3) 上月向农民收购的玉米因保管不善霉烂,账面成 本9500元(含运费500元),购进当月进项税额已抵扣。4)转让2007年3月购入的小型生产设备一台,开具 普通发票,价款67000元,发生清理费支出300元.(假定述所有认证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要求:(1)计算该食品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计算该食品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食品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3 06/09 19:48
来来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1)28000*0.10+3840/1.13*0.13=3241.7699115=3241.77元(2)370000*0.13+67000/1.03*0.02=49400.9708738=49400.97元 (3) 进项税转出=(9500-500)/0.9*0.1+500*0.09=1045元 销项-进项+进项转出=49400.97-3241.77+1045=47204.2元
2023 06/0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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