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2、某A公司是居民企业,本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公司分别在日本、韩国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日本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日本所得税税率为20%,在韩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两个分支机构在日本、韩国分别缴纳了20万元和3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要求:请计算A公司本年在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9:57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20条的规定,汇算清缴是由企业预缴的所得税金与外国营利性收入实际取得金额之间的差额,确定所得税金额后,应当按期缴纳给税务机关,以确保企业税款的顺利缴纳。 某A公司本年在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计算某A公司在境内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税率25%,应缴企业所得税125万元;其次,计算某A公司在日本分支机构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税率20%,应缴企业所得税20万元;最后,计算某A公司在韩国分支机构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税率40%,应缴企业所得税32万元。 因此,某A公司本年在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为125万元-20万元-32万元=73万元。 拓展知识:汇算清缴的范围与时间也适用于境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股息、利息、投资收益、货物贸易收入以及所有以货币计量的收入,包括来自境外实体以及境外企业之间的一般经营活动和特定业务活动收入。
2023 01/15 10:0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