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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甲、乙两国设有分酯机构(我国与甲、乙两国均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甲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国税率为40%;在乙国分支机构德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乙国税率未15%.假设该企业在甲、乙两国的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甲、乙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甲、乙两国分别缴纳了40万元和3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试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2 06/14 14:09
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0*25%+200*25%-30=145
2022 06/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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