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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820万元,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甲上市公司分别在 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 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1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假设甲上市公司在 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 A、B两国分别缴纳了 14万元和33 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请计算甲上市公司在汇总时的抵免限额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2 12/08 09:57
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你好,学员,甲上市公司在汇总时的抵免限额=14+110*25%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820*25%+70*25%-14+110*25%-110*25%
2022 12/0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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