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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长春光明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 2020年3月, 属于销售空调的商业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增值税月报,所得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2021年 4月末相关会计账户的余额为: 2021 年5月,长春光明有限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日,购进 100台空调,取的1张增值税专用发察,不含税价格为100000元,税额13000元,空调已经验收入库,款项已经银行存数支付,发禀已经认证。 (2)3日,财务人员进行4月份的纳税中报并以银行三方协议缴纳税数. (3)1-30 日,空调全部销售给个人,累计数量140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空调已经发出,控制权已经转移给相关个人,款项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论总计 189840 元 (4)月末统一结转已销空调的成本,数量140台,金额140000元要求:要求: 1.对长春光明有限公司 2021年5月份发生的、以及月末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用“丁”字形账户的形式汇总长春光明有限公司2021年5月份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发生额并结出余额。 3.长春光明有限公司6月5日对2021年5月的增值税进行纳税申报, 请填写出表格中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08 09:10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你好同学,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2 06/0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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