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
(1)购入空调300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和税款分别为100万元、13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万元、税款0.09万元。
(2)销售空调一批,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128万元。
(3)零售空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3万元,货款已收到。
(4)销售给某企业空调一批,商场基于8折优惠,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折扣前),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
根据上述材料,计算该电器商场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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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77 | 提问时间:2020 05/26 17:31
业务1进项税额数字合计是13+0.09=13.09
2020 05/2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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