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装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 销售商品适用13%的税率,2019 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 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税额5.2万元;取得运费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税额0.09万元,款项通过银行支付;
(2)本月向大型商场销售服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500万元,向个体经营者销售服装开具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26万元;
(3)购进一项专利权,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3万元;
(4)购进一栋办公楼,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万元,税额72万元;
(5)出租设备,租金收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申报抵扣。
计算服装公司4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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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50 | 提问时间:2020 10/14 09:51
同学,您好。进项税额=5.2+0.09+3+72=80.29(万元),销项税额=500*13%+226/(1+13%)*13%+6.5=97.5万元,4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97.5-80.29=17.21(万元)。
2020 10/1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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