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将库存半成品酒发出,委托乙酒厂加工成葡萄酒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发出半成品的账面成本为770000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42000元,取得乙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通过认证。乙酒厂同类消费品不含税计税销售额为1430000元。加工完毕,甲酒厂将葡萄酒验收入库待售。次月,甲酒厂将全部葡萄酒以不含税1 500 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计算甲酒厂的进项税额
(2)计算乙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对甲酒厂的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4)对乙酒厂的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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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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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1 06/10 08:52
(1)计算甲酒厂的进项税额242000*13%=31460
2021 06/1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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