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空调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生产经营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空调,合同规定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80万元,本月应收回75%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全部收回。由于购货方本月资金紧张,实际支付不含税货款190万元。
2)将成本为15万元的自产特制空调用于本企业职工宿舍,该批空调没有同类产品价格。
(3)当月销售空调,收取价税合计金额480万元,另收取包装费1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及水、电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共计6.5万元。
(5)购进一批电磁炉,作为奖励发给职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0.26万元。
(6)购进一批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増值税2.6万元。
(7)购进一辆小轿车自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本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0 03/24 07:30
第一题目的计算如下的
2020 03/24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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