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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10-09

成功离不开一点一滴的积累,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来说,要想基础打得好就要做大量的习题。想要在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坚持。

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

单选题

某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该银行将其抵债取得的不动产出售,下列关于该业务的增值税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银行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B、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债务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C、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D、银行处置抵债不动产时,可全额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
C
【解析】
选项A,银行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项B,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选项D,银行处置抵债不动产时,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选题

某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8月该银行将其抵债取得的不动产出售,取得含税售价500万元,该不动产抵偿债务时作价450万元(含税),已取得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银行选择采用差额纳税的方法计税,当期转让不动产应纳增值税(  )万元。

A、2.38 

B、4.13 

C、23.81 

D、41.28 

【答案】
B
【解析】
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500-450)÷(1+9%)×9%=4.13(万元)。

单选题

下列关于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政策,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    )。

A、零 

B、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C、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 

D、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答案】
D
【解析】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单选题

关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B、增量留抵税额一律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C、存量留抵税额一律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 

D、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答案】
D
【解析】
选项A,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选项B,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选项C,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单选题

某小微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符合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条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2022年5月相较于2019年3月31日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按规定计算的进项构成比例为90%。该企业2022年5月份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 )万元。

A、72.00 

B、43.20 

C、48.00 

D、80.00 

【答案】
A
【解析】
该企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80×90%=72(万元)。

单选题

某批发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60万元,2022年7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为50万元,那么该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为( )万元。

A、50 

B、60 

C、10 

D、20 

【答案】
A
【解析】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多选题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下列服务中,属于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的有( )。

A、餐饮服务  

B、湿租业务  

C、电信服务  

D、文化服务  

【答案】
AD
【解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生产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选项B,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不适用加计抵减的政策;选项C,电信服务适用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5%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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