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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物权变动(五)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0-25

人生要成沉淀,要有定力,一个人定力不够会浮躁。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了2022注会经济法易错题,并配以教师讲解。你中招了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022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物权变动中物权取得的内容是( )。

A、基于对无主物的先占而取得所有权

B、权利人抛弃自己的所有物

C、通过建造取得房屋所有权

D、所有权人为他人设立限制物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物权的消灭,而不属于物权的取得。

【点评】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就是说对于无主物,谁先占了,就属于谁。合法建造是基于事实行为设立,不需要登记即可取得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被称为他物权、定限物权。等于是让渡了自己的权利。如为他人做担保,质押自己的车子。那么车子就要归债权人占有。限制物权与所有权有着本质的差异。所有权是物权的根源,而限制物权是非根源性的,换言之,只是在一定的限度内被拟定的一种支配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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