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债务人有权处分的权利(2021.01.09)
来源: 中华会计网校
2021-01-09
普通
成功就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你可以不那么聪明,但你一定要足够努力。能否通过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是要看你自己,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已经准备好了,快来学习吧!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的!
单选题
下列债务人有权处分的权利中,不能用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是( )。
A、可以转让的股权
B、应收账款
C、海域使用权
D、存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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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根据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本题C选项“海域使用权”不属于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家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