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在前期的备考过程中,一定要全面学习;同时要抓住重点,对于历年的高频考点,多下功夫。本文为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试题,大家可以练一练!
(2020年)2019年4月,陈某、王某、李某、黄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其中,陈某、王某为普通合伙人:李某、黄某为有限合伙人。
2019年5月,为扩大经营规模,甲企业向乙公司借款50万元。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18%。
2020年1月,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某退伙,从甲企业取回财产5万元。
2020年3月,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王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黄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2020年5月,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清偿借款本息。乙公司请求陈某、王某、李某、黄某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王某抗辩称:自己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只需以自己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李某抗辩称:自己已经退伙,对该债务无需承担责任;
黄某抗辩称,借款债务发生在自己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自己仅需以当时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的抗辩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李某主张自己无需对借款债务承担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黄某的抗辩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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