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精华问答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是否需要进行资产减值准备?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8-2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第18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需要进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新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可以按照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选择公允价值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并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计量增值或减值计入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需要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允价值重新上升,超过之前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可以进行逆向计提,将减值准备回转至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需要进行资产减值准备,以反映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