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新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适用于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按照成本计量,减值测试是用于确认其账面价值是否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则需要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
因此,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但需要根据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损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