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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巩固练习: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0-23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为了让学员在最后的冲刺阶段有效练习,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经典习题,让我们一起借鉴经典,查缺补漏!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公司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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