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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答疑精华:公司制和非股份制企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01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9月9日就要开考了,大家在备考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疑难问题吧。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公司制和非股份制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公司制和非股份制企业

详细问题描述:

公司制企业和非股份制企业分别是指什么样的企业?

答疑老师回复:

公司制企业又叫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制企业是指经股份制改造或经投资者投资并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股份制企业之外的企业是非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非股份制公司是不用将资本分为等额股份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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