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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答疑精华:提示承兑和超期提示承兑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1-11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

【提示】超期提示承兑的,丧失除出票人以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权。

【总结】超期行使权利的后果

追索权行使对象
超期提示付款出票人、承兑人
超期提示承兑出票人

提问:

提示承兑和超期提示承兑具体是什么意思,有些没听懂?

回答:

1、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承兑人出示票据,请求承兑人见到出示的票据后作出承诺的行为。在提示承兑行为中,持票人是提示人,承兑人是被提示人。

举个例子:A收到一张以B为出票人的汇票,C银行为承兑人。A想把汇票变成钱,首先需要找C银行去承兑,只有C银行承兑了,A才能从C处拿到钱。此时A就是提示承兑人(提示人),C银行就是被提示人。这个提示过程就是“提示承兑”。

2、超期提示承兑,是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限外向承兑人进行提示承兑,导致承兑人可以作出不予承兑的结果。

举个例子:A收到一张以B为出票人的汇票,C银行为承兑人。A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向C银行提示承兑,超期后A去找C银行提示承兑了,C银行说“你超期了,我不承兑”,此时A只能追索出票人B了。这个过程就是“超期提示承兑”。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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