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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视同销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8-18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专业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

问题:

老师您好!第7条,把自己公司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提供本单位员工,视同销售,还有哪些是视同销售,哪些不是?视同销售都要纳税,对吧?麻烦老总结一下,谢谢您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视同销售

回答:

一、视同销售

1.视同销售货物

(1)委托代销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2)货物异地移送。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3)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除以上视同销售外,其余情况不适用视同销售。

三、是的,视同销售都是要缴纳增值税。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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