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在中级会计职称三科当中的对记忆的要求是比较大的一科,在大量记忆的同时,很容易产生知识点的混乱,网校为你整理好了中级会计经济法十大易错易混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知识点——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理清楚了吗?做题实战一下吧!
经典例题:
1.【单选题】(2018)孙某与赵某约定,赵某若于年内结婚,孙某将把其名下一套房屋借给赵某使用1年。该约定的性质是( )。
A.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B.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
D.不属于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选项AB,期限必然会到来,条件不一定会成就。赵某年内不一定结婚,所以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选项CD,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本题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2.【判断题】(2017年)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答案】×
【解析】李某是否结婚是不确定的,因此本题是附条件,不是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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