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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缺席审判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5-13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专业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

问题:

简易程序中的缺席审判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未经当事人确认或无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收到,不得缺席审判。这里的不得缺席审判,是指谁不得缺席。这句话没读懂

回答:

1.缺席审判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审判是法院进行缺席审判。

2.这句话意思是当事人要确认收到了开庭通知,或者已经知道要开庭,如果已经知道或已经通知到了,但是,当事人就是不来的,则可以作出缺席审判。如果不能确定当事人已经收到通知,就不能缺席审判。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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