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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合同成立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3-24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专业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

问题:

请问合同已经成立和合同已经生效有什么区别呢?成立是签订时各条件都复核法定要求,生效是各条件都达到了可以执行吗?

答案:

一般认为,所谓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一致。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和基础,但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一般认为,合同成立属于事实判断的范畴,只要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主要内容达成意思一致,就应当认定合同成立。而合同生效属于国家对合同效力进行价值判断和效力评价的范畴,体现了国家干预的原则,合同要想生效,需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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