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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18

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从多掌握一个知识点开始吧!

《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渊源

渊源(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名称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最高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
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 ××条例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条例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非“判决书” 
国际条约、协定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二、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概述

【注意1】区分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调控主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承担宏观调控职能;规制主体(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市场规制职能。
【记忆提示】“税、银、发、财”调控主体;“奸商”规制主体。
【注意2】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地位“不平等”,但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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