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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劲松老师:中级经济法第一章总论考情解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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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2020年中级经济法应该怎么学吗?小编给大家准备了>>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特点及学习建议!与此同时也要和大家说一下,在学习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哪一章是重点,哪一个是星级知识点,这不,武劲松老师就给大家带来了中级经济法第一章总论的考情揭秘。

武劲松老师:中级经济法第一章总论考情解密


中级经济法第一章 总 论

第01讲 经济法概述、法律行为与代理

  考情解密

本章均为基础知识,预估考试分值9分左右

考核形式一般为客观题

考核重点为“仲裁”、“诉讼”和“法律行为”

主讲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经济组织法、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和协定。

三、 经济法主体

1.经济法主体: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2. 经济法主体可包括:

(1)国家机关;(2)企业;(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5)个体工商户;(6)农村承包经营户;(7)公民

第二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

一、 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即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事实行为:指无须表现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如:作品创作行为、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建造房屋等。

(二)法律行为的特征:

1. 以达到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2.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二、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第三节 经济仲裁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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