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农机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50000元,原材料已入库,另支付给运输企业不含税运输费用3000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2)外购农机零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40000元,本月生产领用价值90000元的农机零配件,另支付给运输企业不含税运输费用5000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月份外购的钢材一批成本70000元(其中含运输费用2790元)发生非正常损失,已抵扣进项税。
要求:(1)计算2022年10月该企业购进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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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6 | 提问时间:2024 12/26 14:09
:(1)计算2022年10月该企业购进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9%+140000*13%+5000*9%+(70000-2790)*13%-2790*9%
2024 12/2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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