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损失5%,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向农民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4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3万元,税款0.27 万元。购进后将其中的6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要求: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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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8 | 提问时间:2020 03/16 12:10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26*(1-5%)+40*9%*(1-60%)+0.27*(1-60%)=26.248万元
2020 03/16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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