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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一般纳税人转让房产,简易计税不是分预缴还有最终缴纳嘛,预缴是(全额—支出)/(1+5%)*5%,最终缴纳是全额/(1+5%)*5%—预缴—进项,本题未说是预缴,一般默认最终缴纳,为啥减去购置的200呢
84784985 | 提问时间:08/15 11:34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不能减去进项税额了,减应计税对应的进项抵扣不了 这个支出不就是280,这个支出就是成本,当时你购买的成本就是200。
08/15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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