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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破产法章节相关问题 老师 麻烦讲解下,破产受理前1年内债务法院可撤销情形,然后有个什么6个月内的法院不可撤销,不懂这个法条啥啥意思 答: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如果债务人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如果债务人在这段时间内清偿的债务但没有发生破产原因,那么这部分债务是不可以撤销的。另外,如果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也不可以撤销。 问题:那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的债务清偿或者处理财产为别人提供担保都可以撤销么?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1/13 23:42
思路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一年内是有限制的,不是都可以撤销,具体的看下面这个图片,这个考试基本都会考这个点,注意关键词:无偿、不合理、未到期、放弃
2023 11/14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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