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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达到破产原因的除外。这句话什么意思,请老师举例说明一下。
ltrq | 提问时间:09/14 21:40
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评估师
已解答1556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原因情形的除外。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破产原因,那么就相当于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对到期债务个别清偿”,可以撤销。举例理解:债务人甲在13年8月1日被法院受理破产,甲在12年9月对债权人乙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债务是在13年2月到期,即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那么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甲是在13年4月对乙清偿,这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原因情形,那么就可以撤销。

祝您学习愉快!

09/1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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