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
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诉讼发生时,该汽车上存在的有效物权包括( )。
A.甲对该汽车的所有权C.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D.丁对该汽车的质权E.戊对该汽车的留置权
正确答案 : C,E
问题:D为什么错?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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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11/04 21:36
您好老师正在看题目
2023 11/04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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