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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集团2015年新成立A公司,2016年盈利500万元,该集团将其注册为独立法人公司。集团另有一法人公司B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集团暂无将其关闭的计划,B公司2016年亏损200万元。假设你是公司会计人员,从税务及经营的角度考虑哪种方案更合适:方案一:A公司与B公司均保持独立法人公司资格;方案二:将A公司变更登记为B公司的分公司,由B公司汇总纳税;方案三:将B公司变更登记为A公司的分公司,由A公司汇总纳税。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10/17 09:56
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您这个是在操作什么?
2023 10/1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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