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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集团2015年新成立A公司,2016年盈利500万元,该集团将其注册为独立法人公集团另有一法人公司B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集团暂无将其关闭的计划,B公司201年亏损200万元。假设你是公司会计人员,从税务及经营的角度考虑哪种方案更合适:方案一:A公司与B公司均保持独立法人公司资格;方案二:将A公司变更登记为B公司的分公司,由B公司汇总纳税;方案三:将B公司变更登记为A公司的分公司,由A公司汇总纳税。任务要求:1.能够正确计算各种方案下的企业所得税税负。2.能够通过比较分析选择对企业运营最有利的企业组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2/07 16:46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从税务和经营的角度考虑,显然方案一是最合适的,A公司和B公司可以保持独立法人公司的资格,A公司可以在所得税法中计算出合理的所得税税负,而B公司可以因为持续亏损享受减免税政策。方案二和方案三都会导致B公司税收减免受到影响,而且它们也会影响A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的计算,因此不太合适。 拓展知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税负是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计算的,如果一家企业的利润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就有可能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但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2023 02/0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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